(一)离职暂时无收入时,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协商,达成适当降低或暂缓支付抚养费的书面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直接抚养方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离职无收入可作为暂时降低抚养费的理由,但不能免除支付义务,有收入后需恢复支付,可能还要补足之前减免部分。
(四)若后续长期无法正常支付,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名下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