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交通事故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是为家庭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如驾车用于家庭日常出行、运输家庭经营货物等,即使离婚双方也都有赔偿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应先确定赔偿金额,然后进行协商分担。
(二)如果事故发生在离婚后,或者虽是婚内发生,但车辆使用与家庭无关,是一方个人行为,如私自驾车办个人私事,则由事故责任人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另一方无需理会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