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照片、维修发票等这些能证明事故情况和损失的材料都要留存好。
(二)和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明确要求对方按照责任进行赔偿。
(三)协商不行,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让己方保险公司先赔偿,再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讨。
(四)若对方没保险或保险公司拒绝代位追偿,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之前保留的证据,要求对方赔偿。
(五)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