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因果关系:收集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等材料,证实伤情加重与之前伤害有关。
(二)协商补充赔偿:若能证明因果关系,与赔偿方沟通,要求其补充赔偿新增医疗费、误工费等因伤情加重产生的合理费用。
(三)提起民事诉讼:协商不成,受伤害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赔偿方承担责任。诉讼时要提供充分证据,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定赔偿方是否担责及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