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就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可按约定处理,这样能避免矛盾激化,节省时间和精力。
(二)若协商不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可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方面展示自身优势,争取法院支持。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重视孩子意愿,做好沟通。
(四)若一方存在暴力、虐待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另一方及时收集证据,请求法院作出临时抚养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