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赔偿处理
1.明确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残疾或死亡的还有相应赔偿金。
2.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3.超出交强险部分,若有商业险,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若无商业险或商业险赔偿不足,由摩托车驾驶者承担。
(二)刑事责任应对
1.符合交通肇事罪情形时,积极配合调查。
2.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