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变更:若双方都愿意变更孩子抚养权,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为增强协议效力,可对协议进行公证,或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二)诉讼变更:若一方不同意变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以“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判决是否变更。当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等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情形,或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法定情形时,可收集相关证据,请求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