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单纯非法持有3张他人信用卡,一般不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通常不涉及刑事处罚,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存在为使用伪造或骗领的信用卡而持有等情形,可能按信用卡诈骗罪等论处。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量较大”指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所以单纯非法持有3张未达标准,一般不构成此罪。不过,如果持有3张卡是为了使用伪造、骗领的信用卡等情况,就可能按信用卡诈骗罪等论处,具体量刑要结合犯罪具体事实和情节判断。若只是单纯持有3张他人信用卡,虽不面临刑事处罚,却可能被行政处罚。日常生活中信用卡使用情况复杂,法律判定有时也需专业分析。若遇到信用卡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