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持有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达到“数量较大”标准的情况,如果已被司法机关介入,应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相关情况,这可视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能会得到从轻考虑。
(二)及时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自身权益,律师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专业的辩护策略。
(三)若经济条件允许,可考虑主动退缴伪造的空白信用卡,以此展现积极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