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保留工资单、银行流水、单位误工证明等能证明实际收入及误工期间收入减少情况的证据,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每日赔偿金额。
(二)无固定收入且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受害人,准备好近三年的收入凭证如订单记录、纳税证明等,以此计算平均收入确定每日工资赔偿。
(三)无固定收入且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受害人,可事先了解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工资标准,以便主张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误工费,赔偿按照上述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