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继母未领结婚证想争取继子女抚养权,首先要确认自身与继子女的抚养状况。若生父有抚养能力且双方已分开,大概率无法争取。
(二)若生父死亡或丧失抚养能力,要积极收集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据,例如日常生活开销记录、孩子教育相关参与证明等,以证明形成了稳定抚养教育关系。
(三)准备证明自己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的材料,如工作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此证明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