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交通事故等责任明确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受害人应了解全责方虽无强制垫付医疗费的义务,但有赔偿损害的责任。
(二)若全责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受害人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医疗费。
(三)若保险公司赔付后医疗费仍有缺口,受害人可与全责方协商赔偿剩余费用,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四)若全责方垫付了医疗费,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