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养费赔偿天数首先关注医疗机构意见,如诊断证明、出院小结里有加强营养的医嘱,依此确定天数。比如医生在出院小结中写明需加强营养30天,那么赔偿天数就可参考30天。
(二)若医疗机构未出具明确意见,可做三期鉴定来认定赔偿天数。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做出的营养期限评定具有权威性和科学性。
(三)最终赔偿天数要结合受害人受伤程度确定。损伤较轻赔偿天数短,重伤康复期长则赔偿天数增加。
(四)保留好相关诊疗和鉴定材料,以便支持合理的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