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三十多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有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这可能会从轻处罚。
(二)积极立功,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争取从轻量刑。
(三)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四)尽快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并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