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机关等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财物往来进行严格审查,避免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情况发生。
(二)在经济往来中,单位要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将所有回扣、手续费等如实入账,杜绝账外暗中收受的行为。
(三)单位人员尤其是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加强法律学习,了解单位受贿罪的法律后果,增强法律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