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可积极准备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材料,如稳定住所、健康状况等证明。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争取抚养权,要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方面展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提供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照片、陪伴孩子的记录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应尊重其意愿,可与孩子沟通让其表达想法。
(四)若父母情况相当,要从保障子女权益角度,进一步阐述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比如能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