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和债权人沟通,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尝试和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利息,防止被认定为恶意拖欠。
(二)债权人起诉时要积极应诉,在法庭上如实说明还款困难,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调解。
(三)法院判决后若仍无法偿还,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要配合法院执行,如实申报财产。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财产时债权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这里虽未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结执行,但司法实践中对于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