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后续理赔提供基础。
(二)等待保险公司安排查勘员对事故现场和车辆损失进行勘查、定损,明确赔偿范围和金额,积极配合查勘工作。
(三)若车主投保了交强险,先由交强险在规定限额内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四)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若车主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由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
(五)若经交强险和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车主需自行承担剩余赔偿。
(六)车主应主动积极配合,提供理赔所需的材料,像事故证明、医疗票据、维修发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