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二)准备好起诉状和能证明夫妻关系、感情状况、财产情况、子女情况等的相关证据,一起提交给法院。
(三)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如实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想法。
(四)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可在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