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情破裂方面
若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照片、视频能直观呈现其行为,聊天记录可作为辅助证据;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病历可证明受伤情况,报警记录能证实事件发生。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可证明分居事实。
(二)财产分割方面
收集银行账户流水、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资料,能明确财产的归属和价值。若涉及债务,借条和转账记录可证实债务的真实性和用途。
(三)子女抚养方面
提供自身经济状况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生活学习习惯证明等,可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