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存抚养费约定凭证,像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其中明确的抚养费金额、支付时间等内容可直接作为证据。
(二)保留沟通记录,利用微信、短信等与老公沟通抚养费事宜,记录其拒绝支付或承诺支付却未履行的内容。
(三)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若老公之前有支付抚养费行为,银行转账明细可证明支付情况及后来停止支付的事实。
(四)获取证人证言,若家人、朋友知晓老公未支付抚养费情况,可请他们出具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收集的证据均符合该条规定中对应的证据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