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开荒地上建设粮食晾晒场是否违法,取决于土地性质和建设手续。如果开荒地属于基本农田,擅自在上面建设晾晒场属于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5条,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如果开荒地属于一般农用地或四荒地,且晾晒场属于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可以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议您:1)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核实该开荒地的土地性质;2)如果是基本农田,需要拆除恢复原状;3)如果属于一般农用地,可以向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申请设施农用地备案;4)晾晒场建设规模要合理,不能超出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