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缓刑期满又犯新罪的情况,不用因前罪缓刑情节而被加重处罚,因为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符合累犯条件,不会基于累犯加重量刑。
(二)新罪量刑要依据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判定。若新罪法定刑高,或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会影响最终量刑。
(三)像暴力性犯罪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新罪,法院可能判较重刑罚;有自首情节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满足“刑罚执行完毕”条件,所以不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