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自己财产被他人故意侵占6万,应收集能证明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二)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归还财物,过程中注意保留沟通记录。
(三)若沟通无果,被害人可自行准备好相关证据和刑事自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四)若行为人在被害人追诉前主动退还财物,被害人可考虑是否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