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先自行协商抚养费相关事宜,包括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协商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抚养费,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不直接抚养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确定;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三)抚养费一般定期给付,条件允许时可一次性给付。
(四)当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等情况发生,子女可要求增加;若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无力按原数额给付,可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