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据,债权人要注意在还款期限届满起三年内主张权利,如进行催款;若这期间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中断,要关注新起算的三年时效。
(二)对于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据,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并注意从宽限期届满起计算的三年诉讼时效。同时不论何种情况,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若无特殊情况法律将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