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方面,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庭审,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所以一定要确保自己有合理理由出席。若有正当情况无法参加,需提前联系法院申请延期审理,避免案件以撤诉告终。
(二)被告方面,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庭审,法院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下被告会丧失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增加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风险,因此应尽量出席。
(三)若当事人确实无法参加庭审,要及时和法院沟通说明情况,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