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原则不停止原生效裁判执行,特定情形下第三人可申请停止执行,提供担保也可请求停止执行,原生效裁判改变后要依新裁判执行回转或采取其他措施。
法律解析:
在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时,为保障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不过,当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会严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时,第三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法院审查认为必要,会裁定对与第三人主张相关部分停止执行。若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停止执行,法院可准许;被告以担保不足请求继续执行,法院审查准许后会书面通知第三人。当第三人撤销之诉裁判生效且原生效裁判改变,执行法院要按新裁判执行回转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如果您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