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购买者主观明知是赃物还购买,应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同时积极配合调查,退回赃物,主动缴纳罚金。
(二)若购买者不知情,需尽快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提供购买凭证等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所购赃物返还原所有权人后,凭借相关交易记录等向出售方起诉主张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