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尚有房贷的房子,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登记在其名下,归该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归一方,由该方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其所有,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有,所以要给予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贷款买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能协商房子归属和房贷承担最好,按约定处理。若不能协商,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归一方继续还贷,同时按共同还贷比例、房屋增值等确定对另一方的补偿数额。如果在处理离婚房产及房贷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