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可先尝试与对方自行协商撤销,达成撤销协议后合同即撤销。
(二)若对方不同意撤销,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需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三)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行使撤销权,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四)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经审理认定符合撤销条件的,会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