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夫妻过错方时,可收集多方面证据。要证明重婚,可留意对方是否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收集相关的结婚证、证人证言等。
(二)若证明与他人同居,可通过租房合同、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证明对方持续、稳定共同居住。
(三)对于家庭暴力,及时报警获取报警记录,去医院就诊取得诊断证明,拍摄伤情照片等。
(四)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保留长期打骂的录音、不给治病的病历、不提供生活照料的相关视频等。
(五)无过错方在掌握证据后,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