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男女再婚时,若要判断是否退彩礼,先看是否存在法定情形。若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可向法院提出,法院会支持。
(二)若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彩礼不用退还。再婚本身不直接决定彩礼退还问题,还是要依据法定退还情形判断。
(三)若男方因给付彩礼致使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同时双方结婚时间短、共同生活少,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法院可能会判决适当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