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应秉持自愿、公平原则,明确约定借款人违约时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
(二)确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要合理,可参考出借人因对方违约遭受的实际损失,像利息损失等。
(三)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调整。
(四)要保证违约金与利息总和不超过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