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期间电动车是否为个人用品,取决于购买时间和资金来源。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属个人财产;婚内购买一般为共同财产,但若有证据证明用个人财产购买且有约定,也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需协商或法院判决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买的电动车,无疑归购买方个人所有。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通常为共有财产,婚内购买的电动车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能提供证据,像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转账记录,且夫妻间有书面约定该电动车为个人用品,那么也会认定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共同财产则要合理分配。若对离婚时电动车等财产分割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