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拟定民事协议的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时,需明确各项赔偿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如医疗费要列出具体的治疗费用明细,误工费要附上受害人的收入证明和误工时间证据,护理费应写明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护理人数和期限等。
(二)对于可能出现的残疾、死亡等情况,要提前在协议中约定好相应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例如残疾赔偿金可按照相关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系数来计算。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可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受害人的精神痛苦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中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