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坐牢另一方起诉离婚,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坐牢方犯罪行为严重伤害感情的相关材料等。
(二)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但如果确实无法挽回感情,要明确表达自己离婚的意愿。
(三)了解坐牢方的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这些因素可能影响法院对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可在庭审中适当提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