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拘传是拘传的一种。拘传的法定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拘传到案后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关于你说的人在外地拘传解答几点: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人的;
2、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 第一百四十六条 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写出《呈请拘传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填发《拘传证》。 第一百四十七条 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由两名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传证》,并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对拒绝拘传的,侦查人员可以强制其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