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出险无人身损害时,若只是普通车辆,无需赔偿误工费,仅需承担车辆维修、施救、合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等财产损失。车主可收集好相关费用票据,向责任方索赔。
(二)若为运营车辆,可要求责任方赔偿合理停运损失。需准备运营合同、收入流水等证据证明损失金额。
(三)若责任方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责任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