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是基本原则。即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也只是可以减轻而非免除责任。这体现了对被侵权人的保护和监护人应有的监管义务。
(2)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有财产时,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这既保障了被侵权人的权益,也合理考虑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拥有财产的情况。
(3)在教育机构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若教育机构不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需承担侵权责任。
提醒:
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减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风险。教育机构要加强管理,避免因未尽职责承担法律责任。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