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无效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即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受赠等形成的财产。
(二)先由当事人对共同财产进行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法院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多、付出劳动多的一方可适当多分。
(四)照顾无过错方,对婚姻无效有过错的一方,无过错方可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多得。
(五)若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