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起诉人是自然人,通常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本人不一定到场。不过离婚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外,要出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法院交书面意见。
(二)若起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代表参加诉讼,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庭。
(三)起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