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十六岁孩子变更抚养权是否必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孩子有较强自主意愿、对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时可考虑变更,双方情况无明显变化且孩子无强烈意愿时变更必要性不大。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意愿对抚养权归属影响较大。若孩子想随另一方生活且有合理理由,或与孩子共同生活一方有虐待、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变更抚养权是必要的,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若双方抚养条件等无明显变化,孩子也无强烈变更意愿,变更必要性则不大。遇到抚养权变更问题,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结合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等进行判决。若在抚养权变更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