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若只是结婚时间短但已共同生活,不要仅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否则难获支持。
(二)若符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先与女方协商返还彩礼。
(三)协商不成进行起诉时,男方要准备好能证明给付彩礼事实、数额及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