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外遇情况:无过错方在准备离婚时,可以收集对方偶尔婚外情行为的证据,以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二)外遇构成重婚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让过错方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要积极争取多分财产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三)外遇构成与他人同居情况: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应及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