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争取抚养权时,若孩子两周岁以下,若无母亲不宜抚养的情况,可尽量由母亲抚养,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都争取抚养权,要从经济状况、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陪伴孩子的时间等方面提升自身优势。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要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想法,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
(四)不要试图通过强行带走孩子共同生活来主张抚养权,这种行为不会成为获得抚养权的决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