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无法协议离婚时,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
(二)为使法院支持离婚诉求,需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据,在诉讼中积极提供以增加胜诉可能。
(三)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表达自己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合理诉求。
(四)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不要再次起诉,可利用这段时间收集新证据或等待新情况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