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非法拘禁他人一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或造成被拘禁人轻伤等后果,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会从重处罚;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遇到此类情况,受害者应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如伤痕照片、现场视频等。
(二)若非法拘禁一天未出现上述情形,虽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面临拘留和罚款。被拘禁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