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诉讼中若被告要提出赔偿,需先确认原告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
(二)对于物质损害赔偿,被告应收集因原告过错产生的实际损失相关票据和证据,像家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票据等,以此确定赔偿数额。
(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虽然无统一明确标准,但被告可从过错程度、行为方式、所造成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多方面举证,辅助法院判定赔偿数额。
(四)被告要积极举证证明原告存在过错以及自身因此遭受损害,这样法院才能依据具体案情确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