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过错行为范围。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可据此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证明付出较多义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要保留履行义务的证据,如孩子的教育费用票据、老人的医疗记录等,离婚时可请求补偿。
(三)协商与诉讼。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补偿办法;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